Thursday, 20 January 2005

禮物

剛睡醒,他來電送來第一個祝福。九時多,只光顧了一次的美容店來電送來了第二個祝福,還有那「非常慷慨」的購物優惠,叫我不知要不要感激她們的細心。中午,謝謝二胡的午餐和芝士蛋糕。她好頑皮,竟然跟我玩起神秘來,今次讓她贏了一仗。會談中,老朋友叫我下樓收下一大束火百合。詭計成功。我只有笑,有點尷尬,也有點頭痛,不知如何處理才好。低著頭,走在街上,狠不得早點回到家。沿途我想盡辦法令自己看起來像一位準備送花給別人的人;我愛花,也愛收花,不過最為難我的是在街上捧著它。六時多,謝謝郭靖傳來的短訊。九時半,下課了,不累。收到另一件有趣的小禮物,接著去了吃夜宵。一天就這樣過去。

記得那一年我大概六、七歲,因為我向剛從美國返港的二叔提到自己的生日快到,於是他就在臨走前送了我一隻很大的玩具毛毛狗。那隻毛毛狗有我當時人那麼大,當我對它拍手,它會旺旺叫有反應的。我樂透了,不過卻很短暫,因為爸媽認為我要二叔破費很不對,就教訓了我。自此在我的回憶中,就有了生日不應該要別人花錢的印象,學會低調。現在想來,當時小孩子的心還是很受打擊,不明白生日為何不可以要禮物。到今天,平凡已是最好禮物,一句祝福一個微笑都可以是平凡中的不平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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