從美國回來後的第一天,幸好是個星期天。上午七時多,人就醒過來,那是我一年內從未試過的自然早起,感覺很神奇,可是一到下午就開始睏得要命。除了反應變得特別遲鈍緩慢,還不住打呵欠;如果雙眼一合起來,我想一口氣可以再睡上三五七個小時。
到街上溜躂,心癢手癢,突然好想來個瘋狂購物,因為香港的衣服鞋襪和飲食消費都比美國便宜得多。沒有銷售稅的壓迫和顧慮,頓時覺得活在香港最幸福。在香港吃麥當勞,一個巨無霸漢堡飽最貴也不過二十塊,可是在美國就要三十多塊。到超級市場購物,我永遠算不準要付的確實金額,因為當加上那6-8%不等的銷售稅後,我已經被那兩個小數點位搞得暈頭轉向,為免防礙人家做生意,通常我都是快手多付一點,讓收銀員給我找零錢。
算起來,在香港的中等消費到了美國自然都變成奢侈消費,所以我在美國遇到的一大問題,不是花不起,而是不捨得花費。而這衍生了我另一種找吃的樂趣,那就是吃一些當地的平民食物。熱狗、比高麵包(bagel)和貝索圈(pretzel)等大多都不過兩塊美金,實在是價廉物美又有代表性的當地美食。
能接受文化差異,厚面皮不怕糗,旅遊的最大樂趣,往往正來自一點戰兢、一點徬徨和一點傻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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